九月的第一个礼拜,两件事一前一后到了。
先到的是苏晚的爷爷。老爷子从乡下上来复诊,顺路看看孙女,进门没坐沙发,先站在工作室门口,把每个人看了一圈,看到白板上创作营的课程表,看了足足五分钟,回头对苏晚说:“这地方,像咱村小学。”苏晚问像在哪儿。老爷子说:“都在教人抬头。”
临走的时候,老爷子在林墨的账本前停了一下。本子摊在桌上,一页一页,密密麻麻。老爷子不识字多,只认得数字,看了半天,说了句:“后生,账记得清,腰杆就直。我种了一辈子地,哪年收多少粮,心里都有一本。账清了,天塌下来都能算出个子丑寅卯。”
后到的是账单。
九月六号上午,挂号信,运营商彩铃业务结算中心寄来的,信封上印着红色的业务章。何小雨签收的时候手就是抖的,拆的时候更抖,拆到一半不敢拆了,把信封原样放到林墨桌上:“你自己拆。我心脏受不了。”
林墨拆开,抽出结算单,从头看到尾,又把附页的明细翻了一遍。然后他把单子放在桌上,说:“叫大家进来。”
十分钟后,工作室里站了一圈人。林墨把数字念了一遍:
“第三季度彩铃结算,《当光落下来的时候》三季度新增下载五十一万四千次,加上其他授权作品,本季度实际分成,十四万两千六。”
屋里静了两秒。程越先喊出来的:“十四万?!一个季度?”
“三万保底是二季度的预付,七月已经入了账。从这季度起,全按实际结。”林墨说,“十四万两千六,全额进墨响的账。按苏晚和公司的作者分成协议,作者应得一半,七万一千三,这个月底之前付到苏晚名下。剩下的七万一千三,留在账上。”
何小雨翻开本子,一笔一笔记:三季度彩铃结算,+142600;应付作者分成(苏晚),−71300,月末支付。账面130229→201529。
她写完最后一笔,笔停在纸上,抬头说:“二十万了。”
“二十万零一千五。”老周在旁边纠正,手里端着茶杯,“别抹零。钱这东西,抹着抹着就抹没了。”
苏晚站在人群后面,半天没说话。最后是江可推了她一下:“你的歌。你写的那个副歌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苏晚说,“我就是……在想一件事。”她笑了笑,“我写歌第九年了。前八年,我的歌挣过多少钱,没人告诉过我,我也没问过。今天头一回,我知道了。”她顿了顿,“我写的第一首歌,十六岁那年,被一个走穴的班子拿去唱了半个夏天,没署我的名,一分钱没有。那时候我以为,写歌就是不挣钱的。今天才知道,不是歌不挣钱,是我的名字没在上面。七万一千三。我打算留三千,剩下七万,给我爷爷。”
“给爷爷做什么?”何小雨问。
“两件事。”苏晚说,“一件,带他去京城。他念叨了半辈子,说想去看看升旗。冬天去,人少,他腿脚不好,夏天挤不动。另一件,给他做个全身的检查。他咳嗽大半年了,乡里的医生说是老毛病,我不放心。”
屋里又静了一下。老周把茶杯放下,说:“检查的事,别等冬天。这个月就做。蓉城做不了的,去渝州,去京城,费用走账上,算公司的——苏晚是公司的人,她爷爷就是公司的老爷子。”
苏晚张了张嘴,想推,被何小雨按住了手:“别推了。老周发话,从来不退的。”
下午,林墨把结算单复印了三份:一份归档,一份寄给锦艺(节目衍生授权的分成要转结),一份他自己留着。他自己那份,他夹进了那个旧笔记本里,本子翻到的那一页,记的还是重生第一天的账:兜里三百一十二块。
从三百一十二,到二十万零一千五。一年差十天。
他在下面写了一行字:钱到了二十万,能做的事变了,不能做的事也变了。盛影的柜子,不是二十万能碰的;可二十万能买到一样东西——时间。法律那条路五万起步,走得起了。
傍晚,程越从外面回来,一进门就把相机包放下,神神秘秘地把林墨和何小雨叫进剪辑室。
“这三天我不是在营里拍,我去跟人了。”他把机器接上屏幕,“你让我看石万钧把章盖到哪儿,我就先看他下班往哪儿走。三天,规律摸清了:他每天五点半下班,六点到家,从不去应酬。可是礼拜三,不对——上个礼拜三,他六点没回家,坐了四十分钟公交,去了老城区。”
屏幕上是一段长焦跟拍:傍晚的老城区,青砖巷子,石万钧拎着个布包,在一家旧货店门口站了一会儿,进去了,一个半小时后才出来,出来的时候,布包比进去的时候鼓了一点。
“旧货店我进去看了,卖旧唱片、旧书、旧钟表。”程越说,“我跟老板搭了话。老板说,这位每个礼拜三都来,来了就翻唱片,翻九十年代的本地乐队。翻得仔细得很,每张都要对着光看盘芯,看完再原样插回去,插的时候把标签朝外摆正。”他顿了顿,“他还问我老板,收不收一张叫废铁站的带子。”
剪辑室里静了一下。
“他在找废铁站的东西。”何小雨轻声说,“盖了章的人,十二年后,回头找被盖了章的东西。”
老周在门口听了半天,这时候才进来,手里端着茶杯,半天没喝。“当年签合同,盖章的是他,我们连他姓什么都不知道。”他说,“十几年了,我一直当他是那边的人。今天听这句——每个礼拜三都去翻,翻完还给人摆正——那边的人,不这么做事。”
林墨盯着屏幕上那帧定格的画面:石万钧站在旧货店门口,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,他低着头,像在数地上的砖。
“下个礼拜三是几号?”林墨问。
“十三号。”
“那天,”林墨说,“我陪他去逛一趟旧货店。”